1.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、学校党委以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,对有关决定事项进行督办。
2.负责向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和重要事项。
3.负责统筹、协调、指导、保障学校党委巡察组开展工作。
4.负责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统筹协调、跟踪督促、汇总报告。
5.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协助、支持巡察工作,推动建立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的具体机制。
6.负责巡察工作理论研究、政策调研、制度建设、信息化建设等工作。
7.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教育、培训、考核、管理和监督。
8.负责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巡察组党建工作;
9.负责办理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。